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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丹阳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竞争类项目的通知
2025-09-16

各镇经发局、经发办,开发区科技金融局,高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市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以科技创新引领未来产业创新发展,加快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现发布2025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竞争类项目指南,并就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5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竞争类项目分为重大科技专项计划、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计划、重点研发计

(产业前瞻)、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五类项目组织。
       1.重大科技专项计划项目。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实力提升,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目标产品明确,凸显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全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2.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计划项目。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聚焦“4+3+1”产业的重大共性技术需求,发掘培育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优势单位,加快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突破及产业化,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3.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项目。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领域,重点以战略性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突破,以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和获取自主知识产权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产业技术创新的组织,开展前沿技术研发、产业前瞻性技术攻关,抢占产业技术竞争制高点,引领未来产业创新发展和支撑优势产业整体提升。
       4.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围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深化农业科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为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
      5.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围绕人口健康、生态文明、公共安全、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重大科技需求,加强社会公益类研究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组织实施社会发展科技示范工程,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和产品,着力提升科技惠民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健康丹阳、美丽丹阳、幸福丹阳提供科技支撑。

二、组织方式

1.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1)重大科技专项计划采取市镇(区)联动方式组织实施,由各镇(区)遴选并与市科技局会商后组织申报,市镇(区)按照2:1比例共同出资资助企业,该项目不设名额限制。
     (2)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计划采用“企业出题,政府助力”的模式,本次支持的领域为新材料产业和五金工具产业,该项目不设名额限制。
     (3)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项目分为面上择优项目、孵育项目两类组织。面上择优项目限额申报,高新区、开发区、丹北镇各5项,其他镇各3项,省创新型领军企业不受申报名额限制。孵育项目由科技企业孵化器将入驻企业申报项目推荐至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择优推荐至市科技局。近2年在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中获评优秀(A类)的孵化器限报6项,其他孵化器各限报2项。
     (4)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不设名额限制。
     (5)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限额申报。医疗卫生专题项目,每家三级医院限报6项(其中每家医院申报的中医类项目不少于1项),其他医院各限报3项;其他类别项目无申报名额限制。
       2.近3年有应结未结、暂缓暂停、强制终止(撤销)的丹阳市级及以上项目和有其它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能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相同或相近内容曾得到丹阳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承担单位及关联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同时申报本年度其他丹阳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竞争类项目。同一年度同一企业限报一个项目,有在研丹阳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竞争类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本项目(省创新型领军企业除外)。同一年度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项目第一负责人必须为项目承担单位在职员工(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签订劳动合同),且无在研丹阳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竞争类项目。
      3.申报主体为企业的,原则上财务系统须设立研发费用科目。申报主体为规上工业企业、高企的,须建有企业研发机构,并有研发费用支出(研发机构及研发费用支出以在国家“统计一套表”中107-1和107-2表的有效填报为准,由市级科技部门核查);申报主体为列统科研机构的,须在国家科技统计在线调查平台上填报研发经费(研发费用支出以在“国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事业单位调查表”的有效填报为准,由市级科技部门核查)。
      4.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对在金融风险、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严重失信的单位申报项目不予推荐。
      5.实行信用承诺制度。项目相关责任主体须签署信用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抄袭他人科研成果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纳入不良信用行为记录名单,并按《丹阳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6.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市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三、申报流程和要求

       1.推行无纸化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需在丹阳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注册(网址:http://www.dykjxx.cn/),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填报《丹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并提交,申报阶段不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
       2.本年度进入现场考察阶段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通知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通过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打印有水印的《丹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确保纸质申报材料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按封面、项目信息表、申报书、附件的顺序用A4纸打印(纸质封面、平装订),一式三份。
      3.各项目主管部门应按要求组织,择优推荐申报,对所辖企业(单位)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于10月9日前将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6)报送至丹阳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四、项目受理及联系方式

       1.网络申报系统于2025年9月17日开网,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17:30,项目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 2025 年10月17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受理由丹阳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负责,联系人:冯超、刘婷,联系电话:0511-86988203。

3.相关科室联系方式

综合计划与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谭忠辉、仇钰洁,联系电话:0511-86522401。

科技成果与科研机构科 联系人:丁昌玉、宦建霞,联系电话:0511-86525227。

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 联系人:朱超平、张伟,联系电话:0511-86525681。

农业科技与社会发展科 联系人:范辉、周丽,联系电话:0511-86988202。

 

附件:

1. 2025年度丹阳市重大科技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条件及指南

2. 2025年度丹阳市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计划项目申报条件及指南

3. 2025年度丹阳市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项目申报条件及指南

4. 2025年度丹阳市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申报条件及指南

5. 2025年度丹阳市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申报条件及指南

6. 2025年度丹阳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竞争类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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